前 言
为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我院的科研、教学事业,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引导我院师生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并遵守相应的行为规范,提高学术道德自律意识,使我院的科研、教学事业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规范》和《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科研、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并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希望院部师生认真学习并自觉遵照执行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学术道德行为规范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
二、进行学术研究,应首先检索有关文献,了解他人的研究成果,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四、合作作品应按照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但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整体负责。
五、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作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
六、教师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1、为得出某种符合自己主观愿望的结论而故意捏造、篡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
2、抄袭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
3、在填写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报表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未经原作者同意,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
5、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依所在学科惯例应经而未经学校或其他学术机构组织论证的重大科研成果,从而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6、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与社会效益。
7、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将应保密学术事项对外泄露。
8、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七、教师有上述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除按教育部《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规范》和十大赌博正规信誉网址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外,材料学院将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二年内不得参与年度优秀教师、教学质量奖等任何评先评奖活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
一、进行论文写作、检索有关文献、了解他人的研究成果,须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引证他人研究成果须实事求是。
二、严格遵守相关专业领域的基本写作、引文和注释规范。 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三、承担学位论文和其他学术著作发表的相应责任。成果发表时,具实署名;合作成果发表时 应按照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但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整体负责。
四、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范使用实验器材和原料。
五、在教学、科研及相关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和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六、学术界公认的其他学术规范。
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不得发生下列有违学术规范的行为:
1、为得出某种符合自己主观愿望的结论而故意 编造或篡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引用资料及调查结果。
3、由他人代写或代替他人撰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提供虚假论文发表证明,编造学术经历,向研究资助人谎报研究结果等弄虚作假行为。
4、发表论文时未如实署名,或发表时未征得合作者同意。
5、采取伪造或涂改等手段制作推荐信、鉴定意见、评阅意见、成绩单等有关个人学术情况的证明材料;采用不正当手段干预并影响学业成绩与各种奖励的评定,干预论文评阅或答辩等。
6、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将保密事项对外泄露。
7、其他偏离学术规范要求的行为。
八、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如发生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并视情节、后果及本人态度,除按教育部和十大赌博正规信誉网址有关规定给予学业处理或纪律处分外,材料学院将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年度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奖学金等任何评先评奖活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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