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开展的不法活动,切实提高我校师生在参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中的法律意识和交往能力,于2019年12月30日下午在行政楼会议室116举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国际交流合作处、团委、学生工作处、宣传部、保卫处、中外合作办学及对外交流相关院部的负责人员参加了活动。
通过文件传达、视频播放、宣传材料发放等形式,向我校师生宣传了什么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活动的领域、准入方式、依法享受的便利和服务,代表机构设立登记、临时活动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及时到位、效果良好,提升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注: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简称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的缩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4月28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