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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材料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5月20日 12:06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豫教资办〔2019〕217号),现将2019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面试人员范围: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

2.直接认定人员范围:2015年(含)前入学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以上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时间安排

1.材料受理时间为:在原时间基础上沿至5月21日下午5:30,请各位教师认真准备相应材料,逾期报送材料省里将不予接受。

2.材料受理地点:王城校区办公楼425室

具体省里报送时间将在5月20日发布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人事处职称科将集中按照省里时间报送。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统一提供材料

1.按照教育部【2019】5号文件精神,新版申请表调整简化了信息项,由原有5页(含《思想品德鉴定表》)压缩至1页。对部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采集和留存,申请表中不再显示。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所填的汇总表务必将“申请任教学科”栏二级和三级学科按要求准确填写,以便于面试分组。

2.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3.报送材料时,面试的教师一并缴纳参加面试人员测试费,每人278元,由学校一起上缴审核部门。

(二)申请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

1.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

(1)《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原件近期急需使用,需按照省厅提交材料的时间最后一天交人事处)

(3)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5)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原件。

(6)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2.面试人员申报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只需提交上述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的(1)、(2)、(3)、(4)。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的个人材料要准确、清晰,每人一袋,档案袋封面写清以下信息:姓名,单位,申报学科,联系方式。

(二)请各位教师自己精心准备档案袋,在档案袋上打印粘贴清单目录,严格按要求整理自己的材料,因材料整理散乱,造成拒收,后果自负。

联系人:李志荣

联系电话:65928116


人事处         

2019年5月20日     


作者: 李志荣
来源: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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