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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03日 17:53  浏览:

校属各相关部门:

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工作现已启动,将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简介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 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年内至多可申请 2 次资助,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 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 周岁(196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四、选拔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11月10-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12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 http://apply.csc.edu.cn 查询。

六、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申请次年的12月31日。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七、关于申请受理工作

1.请各部门坚持立徳树人、以德为先,加强对申请人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学风品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和把关,确保被推荐人选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

2.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0日开始,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在网站上申报者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12时前将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公派留学备案表(见附件)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国际交流合作处(王城校区办公楼25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lyzwj@lit.edu.cn。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报学校,经学校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65928133


附件: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选派简章及附件.zip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11月3日            


作者: 张薇娟
来源: 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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