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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岁末年初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18:37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持续维护我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2〕406号)通知,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具体措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意识。通过开展校园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安全主体责任,以及追责问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校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为我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筑牢安全保障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专班,加强对校园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组  长:张 

副 组长:胡恩立

成  员:徐光秀  刘湉湉  罗瑞锋  李玉林  杨明伟  杨  涛  王洪刚  柴玉强

学校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专班下设办公室,徐光秀任办公室主任,罗瑞锋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督查各二级单位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及时督办安全重大隐患的整改,向上级汇报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各二级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攻坚行动,带队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 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突出重点,条块结合,对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生产实习、大型活动组织等领域环节开展全覆盖式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二级单位按照主体责任分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校园基础设施及施工。重点检查校舍围墙、校园内用水管道、建筑避雷设施、供水系统、清水泵房和开水炉、电力高压设备等设施设备情况;检查校园维修改造、基建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二)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校园安监系统检修检测,重点建筑物的消防检测和电气检测,全校灭火器、消防水带、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设施的检修和更换,校舍及教学楼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缺失、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学生宿舍和校内公司、商户经营摊点的用电等情况。(责任部门:保卫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大学科技园)

(三)教学、科研、实习、实训。重点检查教育教学及实验设施设备定期排查情况;教学实验设备用电的管理情况;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假期活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情况。(责任部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单位)

(四)食品卫生及其生产。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餐饮经营网点环境卫生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情况。(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校医院)

(五)校园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校内交通设施、交通标示、校内停车区域规划、校园交通秩序、车辆进出校园管理、校园内“三无”机动车治理、学校内“黑车”非法营运治理等情况。(责任部门:保卫处)

(六)危险化学品。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种设备规范安全管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运维情况。(责任部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各二级单位)

(七)特种设备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八)安全教育。重点检查针对师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以及、避灾避险、防盗、防滑冰溺水、防毒、防传销、防诈骗、校园网贷安全教育等情况,检查重大活动、节假日、开学和放假离校等重要时期和时间节点的安全工作部署和安全教育等情况。(责任部门: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二级单位)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校属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省、学校关于开展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生中去,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隐患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集中自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校属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有效发挥本单位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的作用,排查出的隐患要上报到学校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办公室。学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期限,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

(三)督导检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10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学校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专班同步对校属各单位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对未整治到位的安全重大隐患下达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督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学校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专班对我校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校属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全过程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确保活动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二)全面覆盖,聚焦重点。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既要涉及校园各个角落,又要强化重要领域、重点物品的管控;既要面向一线师生的教育引导,又要抓好安全岗位人员的管理规范,切实提高各类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水平。

(三)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攻坚行动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全校上下 “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处处想安全,时时保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要层层发动广大师生参与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工作职能,共同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环境。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坚持责任清单化、问题清单化、整改台账化,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实行各环节责任人实名登记制度,盯紧看牢、一盯到底,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请各责任单位于 2023 年1月6日前将自查的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台账加盖公章,报保卫处办公室(联系电话:65929079,办公楼32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邮箱(lylgbwc@lit.edu.cn)。


附件: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台帐.doc


党政办公室  党委政治保卫部/保卫处       

2022年12月27日              





作者: 张林林
来源: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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