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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07月17日 10:02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53号)文件有关要求,学校启动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依托虚拟教研平台(自建或第三方平台均可)定期开展教研交流和资源协同一学期以上的优先支持。

二、成果申报材料

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 2)。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 3)。

3.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装订成册)。

4.以上材料电子版于8月18日之前发送至教研科邮箱,纸质版交至办公楼113室。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电话:65929020

邮箱:jwcjyk@lit.edu.cn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 教办高〔2023〕253号 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docx 

附件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7月17日           


作者: 王帆
来源: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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