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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洛龙区第十批区级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08月22日 17:39  浏览:

校属各院部:

接洛龙区科技局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洛龙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激发调动全区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洛龙英才计划”加快构建新时代人才强区和区域创新高地的实施方案》( 洛龙人〔2023〕2号)文件精神,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洛龙区第十批区级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我区“对标深圳南山 建设创新高地”发展定位,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坚持“尊重劳动、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进一步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良好风尚,切实把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区级优秀专家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助力洛龙为全市大局提供更强有力支撑,在现代化洛阳建设中走在前列。区优秀专家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群众公认、突出实绩原则;坚持破“四唯”、立“新标”,以工作业绩、科研成就和实际贡献评价人才原则,对体制内外人才一视同仁,实现绩称相适、实至名归。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1.近三年来长期在洛龙辖区内各条战线、各个领域 (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工作,为洛龙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2.驻洛高校人员在洛龙领办企业,或与洛龙用人单位长期签约合作,通过提供智力或技术支持助力洛龙发展者也可作为此次推荐对象;

3.曾当选过区级专家人员已作为我区高层次人才建库管理。为进一步推陈出新,更多吸纳新生力量,原则上当选过两次区级优秀专家者不再作为此次推荐对象,区委人才办将择优推举其参评更高层级人才荣誉或表彰;

4.辖区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区外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不作为此次推荐对象,另以区级特聘专家形式予以奖励支持;

5.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贡献社会,公众口碑好;学风严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国家中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 周岁 (1968 年9月 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厅)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优秀设计奖等奖项;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其成果转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有重大发现或有独到见解在国家专业学术刊物发表 2 篇以上或省级学术刊物发表3篇以上优秀学术论文,或出版1部以上具有一定水准或创见性的专著并已在社会实践中推广,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的某一学科学术带头人。

2.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中,取得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突破性成果,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对本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得到市内外学术界公认: 在引进、消化、开发、推广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省级以上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三、推荐材料

推荐人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洛龙区优秀专家推荐表》(附件1) 、《洛龙区优秀专家人选登记表》(附件2)、《第十批洛龙区优秀专家人选名册》(附件3)(均一式2份,A4纸打印,含电子版);

(二)相关证明材料(均为1份)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4.根据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于829日前报送至办公楼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1:洛龙区优秀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洛龙区优秀专家人选登记表.doc

附件3:第十批洛龙区优秀专家入选名册.docx


科研处                

2023年8月22日          


作者: 刘钧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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