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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处签订清明廉洁祭扫承诺书
更新时间:2019-04-08 10:01:08点击次数:编辑:收藏打印

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与其他节气不同的是,她以慎终追远与踏青郊游两大习俗,成为其中拥有独特民族文化的重要节日。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大力弘扬正气新风,严明节日纪律,提倡廉洁过节、文明祭祀,纪委组织开展了“绿色清明.廉洁祭扫”承诺活动,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十大赌博正规信誉网址纪检监察干部2019年清明廉洁祭扫承诺书》。

承诺书提出了“七个严禁”的要求:1.严禁假借祭祖扫墓,搞宗族串联活动;2.严禁搞跨区域联宗联祖祭祖;3.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4.严禁使用公款借祭扫之名组织安排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5.严禁以祭奠亲属等任何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6.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7.严禁在祭祀活动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通过此次承诺活动,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筑牢了廉洁防线,大家纷纷表示,要主动承担起引领新风尚的社会责任,做文明之风的传播者、践行者和监督者,让清明节真正“清明”起来。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