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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8月1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6〕100号)要求,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条件
       分配给我校名额为1人。推荐条件详见附件。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条件,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推荐。学校召开会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投票选定我校推荐人选。
       3、人事处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整理材料上报。
三、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4、《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5、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2份。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
  (二)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报送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
  请认真核对填报的电子数据,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准确无误。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有关表格请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板块,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或下载。
四、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务于2016年8月2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5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樊洁
       联系电话:65928116

       附件: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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