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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7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时间:2017年04月14日信息来源:师资科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2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我校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2人。
2、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为一学年。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学期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直接拨付至接受学校),其余培养费用(含学费和住宿费)先由个人支付,待访学结束通过接受学校考核并取得《访问学者结业证书》后,根据学校规定按比例报销。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信息发布,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可以进行查询和下载,具体时间为4月10日—4月20日。
2、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必须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 2017年度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各单位选择推荐人选后,请务必于4月18日前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经所在院(部)审核后报人事处师资科(425室),逾期不再受理。
4、由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人选,报送河南省教育厅。
联系人:樊洁,联系电话:65928116。

(作者:樊洁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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