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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省教育厅201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11日信息来源:人事处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根据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993号)要求,人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经教育厅审核,我校五名教师全部通过考核,被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教育厅就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高校要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有关考核工作要求,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切实发挥考核工作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本次考核工作中,存在个别学校管理松散,考核不严,培养期任务完成指标偏低,未起到青年骨干教师的示范表率作用。
       二、受资助培养的青年教师,要按照省教育厅和所在学校的管理要求,在规定的三年培养期内,高质量完成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目标任务。本次考核工作中,存在个别教师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时,非第一作者,或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不高,或未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字样等现象。
       三、教育厅将加大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力度,对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完成效果较差的学校,将在全省通报并减少年度资助力度和申报限额。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希望我校获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的教师能够高质量完成培养目标任务,并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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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合格名单.doc

 




(作者:樊洁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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