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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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今年我省成人高招网上报名采取网上确认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将网上报名分考生报名信息在线采集、在线审核确认和在线缴费三个阶段进行。

在报名信息在线采集阶段,考生访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了解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及手机号码,选择报考层次、学校、科类、专业、信息审核确认点(户籍在我省的考生,原则上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图片信息,若选择异地进行网上确认,还须上传其所在报名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河南省居住证》原件图片信息,阅读并签订《2021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承诺书》,关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在报名信息在线审核阶段,各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内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考生提交确认材料后,各招生考试机构将所传图片信息逐一逐项进行比对,结果将作为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的依据。审核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考生(审核结果分四类:审核通过;补充材料;现场确认;审核不通过。)。

考生须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详细情况和要求,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线缴费完成报名手续;需补充材料的考生按照“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反馈的信息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再次登录平台重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上传相关图片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线缴费完成报名手续;需现场确认的考生按照“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反馈的信息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持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信息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审核后考生须在线缴费完成报名手续;现场审核仍不通过的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

考生到考试机构指定的信息审核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时,要按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扫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均为正常的,方可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体温检测为异常的,按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从境外和中高风险疫区回来的考生、无症状感染者经治愈的考生,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仍未通过审核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考生审核通过后进入在线缴费阶段,需在线支付相应的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所有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还需在线支付专业课加试费,完成报名手续。

报考对专科以上学历有要求的考生,实行网上学历审核告知制度,在考生网上报名时进行网上学历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告知考生。其中对学历审核不通过的二学历考生和免试生,必须到学历管理部门进行学历认证。

考生报名信息在线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因填报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拒绝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者,不接受其参加我省成人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2、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5)户籍在我省的考生一般应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进行信息审核确认。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和省内异地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报名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河南省居住证》。

严禁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复报考,经教育部筛查发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复报考的,取消其在我省报考资格。

(6)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贫困县 )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以下简称“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已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8)对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者,可免试到我省成人高校相应层次学习即“二学历”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确认。已取得专科学历者只能报我省成人高校专科层次,已取得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者可报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或专科层次。

3、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月8日8:00-9月14日18:00。

(2)报名信息在线审核确认时间:9月8日8:00-9月17日18:00。

(3)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9月17日18:00。

(4)网上缴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截止时间:9月18日12:00。

(5)全省集中验收汇总报名数据时间:9月26日。

4、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输入报名信息时,要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须进行确认。考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及其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而未被录取,可参加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应遵循的原则是:

(1)报考专升本的,征集志愿与原报志愿的科类须相同。

(2)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填报征集志愿的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须包含在原报志愿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内。

5、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的有关材料

(1)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役军人报考,应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2021年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部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报考,应提供复员证、转业证或退役证原件。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须提供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原件或者具有同等学力证书原件。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

(4)凡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和省内异地报考的考生,除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外,还必须提供其所在报名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河南省居住证》原件。

(5)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申请免试入学的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全国劳动模范证书原件、河南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原件;“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申请免试入学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考生应提供当地组织部门的任职(三年)期满的称职鉴定表,“三支一扶”考生应提供“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印的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鉴定表及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特岗教师应提供河南省教育厅签印的特岗教师证书;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原件,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的退役军人证明原件。

(6)对学历有要求的免试生未通过网上学历审核,必须进行学历认证。考生必须在11月20日前,将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复核并将已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汇总报省招办备案。逾期未提供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退役军人和申请免试入学的劳模、优秀运动员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信息确认点进行初审,然后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复核,并于9月28日前将已复核通过考生名单汇总报省招办,由省招办终审、备案。

6、报名信息网上采集要求

考生的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采集,具体要求按照

2021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由省招办另发)执行。

7、报名组织与管理

(1)报名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和管理,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设置本辖区信息确认点,并负责对信息确认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所有信息确认点原则上应设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成人高校在生源地设立招生宣传点必须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接受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思想觉悟高、业务熟练的招生考试机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考生报考资格,重点审查考生身份证(含河南省居住证)、毕业证、享受照顾条件的证件、证明材料。各地要做好考生信息审核确认材料的归档工作。

(3)做好咨询工作。报名期间,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发挥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作用,安排专业人员做好咨询工作,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报名工作平稳顺利。

8、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我省报考成人高校,由郑州市招生考试中心指定信息审核确认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参照中国公民的审核程序办理。

9、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

二、考试

1、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制订答案及评分参考。

2、全国统考使用结束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绝密级事项。

3、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等学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预案和报告制度。

4、考场均安排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试实施过程要全程录像,并保存半年。考场的编排由省招办按考生报名确认所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统一使用计算机分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分别按考试科类相同集中随机编排。考生考场座次表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使用省招办下发的程序集中打印。

5、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10月18日至10月24日,考生访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提示要求,阅读并签订《2021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通过个人信息验证后,方可网上打印准考证(A4纸)。考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入学报到注册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6、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理科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2)高起专考试科目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

理科类:语文、数学、外语。

高起本、高起专的数学不再分文、理科命题,统一使用国家教育部下发的“数学(文)”试卷。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供招生学校参考。

(3)专升本考试科目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统考科目

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8、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10月23日

10月24日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10月23日

10月24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一门

14:30-17:00

外语


9.专业加试

(1)报考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应在于10月30日到规定的地点参加专业加试。未参加专业加试的或参加专业加试成绩未达到省划定最低加试成绩合格线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将不予录取。

(2)体育类专业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加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加试内容、办法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上公布。

(3)高等艺术类院校艺术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单独加试的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加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4)报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美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加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大学;音乐等专业加试地点设在郑州大学。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的实施办法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上公布。

(5)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其它专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需在省招办备案,并在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的《2021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加试时间和地点。

(6)加试成绩和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应于11月5日前按省招办通知要求在网上报送。

三、评卷

1、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和管理。评卷工作要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要进一步完善网上评卷管理办法、评卷实施细则。

2、评卷院校要加强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全面组织评卷点的评卷工作。评卷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由评卷院校负责,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网上评卷工作,阅卷评分实行岗位责任制。

3、评卷院校要在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专用防疫通道、评卷场地,做好评卷期间的防疫工作。评卷前要对所有参加评卷的工作人员、评卷教师开展疫情防护和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并进行体温检测和扫健康码;体温或健康码异常的,不得参加评卷工作。

4、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四、录取

1、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成人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的调整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执行。录取期间,成人高校和省招办要保证相互联络通讯的畅通。

2、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已被2021年普通高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我省成人高招录取。

3、录取新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全省统一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已向社会公布,要求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的院校,可自主确定专业课加试成绩合格线。

4、录取时,省招办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5、考生电子档案是成人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答卷扫描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五部分。考生电子档案内容须与考生报名信息审核确认通过的信息、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和考场记录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6、录取工作于12月3日至12日进行。

7、原报考志愿网上集中录取完成后,省招办汇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情况,向社会公布,供上线落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12月10日8:00-18:00,访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12月11日进行。

8、成人高校根据省招办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9、录取照顾政策

录取前,所有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及免试生,均须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的退役军人、“二学历”考生和已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省、省辖市两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其照顾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省辖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附件5)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附件6)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少数民族考生(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出的民族信息为准)。

⑧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出的出生日期信息为准)。

⑨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7)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取高分值,不得累计。

五、新生入学复查

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利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等信息对新生的身份和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资格、弄虚作假、替考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六、考试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

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对违反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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