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制度

[ 发布:   2008-11-19 20:44:32    浏览:

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辅导员应当坚持如下工作制度。

1、班会制: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学生参加的班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总结安排班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参加一次团组织生活会,了解情况,布置工作。

2、日志制:建立健全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班级问题,并如实、完整地记入工作日志。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系党总支和学生工作部(处)。

3、检查制:经常深入学生中检查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和文明举止,并做到每周至少对全体同学做一次点名,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和上课出勤情况;每周至少全面检查学生宿舍卫生文明建设1次、检查早操(或早间活动)3次、检查晚自习3次;每晚组织安排检查学生晚上宿舍就寝情况和晚归、夜不归宿情况,并每周亲自抽查2次。

4、谈话制:坚持经常性地与个别学生谈话,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和解决。

5、联系制: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对个别学生表现及时与家长沟通,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取得家长支持,积极发挥家长对学生教育的作用。当学生出现以下情况时,辅导员必须立即与该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①学生厌学贪玩,经常无故缺课者;②学生擅自离校,不明去向者;③学生欲请假离洛回家者;④学生申请退宿欲走读回家住宿者;⑤学生无故夜不归宿或晚归达2次者。⑥学生心理负担过重或精神不正常者。⑦学生患病住院或发生较大事故者;⑧学生欠交学费,多次催交无效者;⑨学生因违纪受到学校行政处分者。

6、听课制:有计划地参加所带班级的听课(每学期10次以上),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配合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和培养工作。

7、例会制:参加系党总支召集的每周一次的辅导员工作例会,汇报工作,交流经验,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布置的工作。

8、档案制:完整建立所带学生的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学习成绩、家庭情况、经济条件、心理变化、学籍变动、奖惩情况、住宿情况等。

9、请示汇报制:举办大型学生活动必须事先请示;发现学生中有异常情况和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系党总支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10、责任制:辅导员对其所管的学生负责,当遇到重大和紧急事件时,辅导员是报告和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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