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8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1、推荐对象
高等学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2、推荐名额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候选人推荐名额为2人。
二、推荐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条件,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推荐。学校召开会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投票选出我校推荐人选;
3.人事处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整理材料上报。
四、材料要求
1、申请人申报。申请人于3月4日以后登录“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http://dtr.haedu.cn),注册个人信息,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3、所在部门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部门公章;
4、申请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5、推荐人选2011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1),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6、2011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7、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6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五、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5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樊洁,电话:65928116。
附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
附件: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