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豫人社事业〔2014〕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聘任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正式在编在岗职工,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豫人社事业〔2014〕2号)(附件1)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可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取得。有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要求的,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报以下材料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
2.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
4.符合申报条件中所列著作、论文、成果、奖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材料审核。人事处负责组织科研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拟推荐人选。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我校拟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
三、申报工作安排
1.8月29日,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
2.8月30日—9月2日,学校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3.9月5日—9月14日,学校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公示。
4.9月15日—9月20日,整理材料,报省人社厅。
四、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豫人社事业〔2014〕2号)
附件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
附件3: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2号)
(附件1—3从人事处FTP文件交换区二级岗位申报文件夹下载)
联系人:姚红梁
联系方式:6592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