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我校在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登记上报审核工作已经省编办、教育厅、人社厅审核完毕,现正式纳入市社保系统,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10月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根据上级部门对参加养老保险与工资调标、薪级晋升等工资变动工作统筹推进的要求,2014年10月以及2016年7月两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均是在2006年基本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以预增发的形式发放。按照文件规定,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经省审批次年1月正常晋升薪级一级。2014年、2015年、2016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应分别于2015年1月、2016年1月及2017年1月正常晋升薪级一级均已审批完毕。我校2015年至2016年岗位等级晋升后的岗位工资变动也已上报审批完成,(2017年下半年岗位等级晋升后的岗位工资变动正在审批),但由于养老保险参保问题均未兑现。现我校的养老保险参保上报审核工作已完成,从2018年1月起将按照2016年7月的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部分,批准的岗位变动以及薪级正常晋升后)新标准发放,同时预扣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部分。按照文件规定,绩效工资的一部分纳入基本工资标准,致使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后,省政策性规定的绩效工资基本水平将有所减少。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之间的工资变动情况、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核算初步完成,下学期另行告知。
特此通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