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赌博正规信誉网址学术成果界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成果的管理工作,规范科研(教研)成果奖励标准,特制定以下学术成果界定实施细则。
一、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奖
1.国家级项目或成果奖是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或成果奖;
科技部项目或成果奖;
国家社科规划办项目或成果奖;
教育部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选一次)。
2.省部级项目或成果奖是指:
教育部教科研项目或成果奖;
其他部委科研项目或成果奖和省实用社会科学成果奖,其中成果奖等级按降一级计(如一等奖按二等计);
省科技厅项目或成果奖;
省社科规划办项目或成果奖;
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
由人事厅等多家单位组织的论文奖,获奖等级按降一级计(如一等奖按二等计)。
3.地厅级项目或成果奖是指:
教育厅教科研项目或成果奖;
其他厅局科研项目或成果奖,其中成果奖等级按降一级计(如一等奖按二等计);
省社科联项目或成果奖(如是调研项目,获奖等级按降一级计);
市科技局项目或成果奖;
市社科规划办项目或成果奖。
4.院内项目或成果奖。
二、学术论文、学术刊物
学术论文指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以发布科学研究观点、成果为目的的文字信息,一般应当包含:论文名称、作者、单位、摘要、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内容,论文字数不应少于3000字,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党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文章字数不应少于2000字。说明性、描述性、报道性等体裁的文章不属于学术论文的范畴。
为引导我院科技工作者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投稿,提高我院的学术论文总体水平,将学术刊物分为专业一级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专业类)、中文核心期刊(非专业类)、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一般期刊(专业类)、一般期刊(非专业类)七类。
第一类 专业一级期刊
专业一级期刊原则上应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会刊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单位主办的期刊范围内,结合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及我院专业设置加以确定,以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发文公布的具体目录为准,每2年修订一次。
国内外文期刊等同于国内同名中文期刊的认定办法。
第二类 中文核心期刊(专业类)
中文核心期刊(专业类)为某个专业性学术领域的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的专业核心期刊为准,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发文公布的专业一级期刊不再重复列入,每4年修订一次。
第三类 中文核心期刊(非专业类)
中文核心期刊(非专业类)以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发文公布的专业一级期刊不再重复列入,每4年修订一次。
第四类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最新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即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为准,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发文公布的专业一级期刊不再重复列入,每2年修订一次。
第五类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最新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为准,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发文公布的专业一级期刊不再重复列入,每2年修订一次。
第六类 一般期刊(专业类)
一般期刊指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一般期刊(专业类)为某个专业性学术领域的期刊。为引导广大科研工作者向优秀期刊投稿,进一步提高我院发表的学术论文水平,我院特认定以下期刊为一般期刊:
(1) 以发布学术研究观点或成果为目的的学术期刊,不包括译报类、科普类、指导类期刊;
(2) 本、专科院校学报;
(3) 省级及省级以上学术期刊。
第七类 一般期刊(非专业类)
一般期刊(非专业类)以上述第六类所认定期刊为准。
三、学术著作
1.专著(独著)、专著(合著)
学术专著是指作者根据某一专业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理论著作,该著作应对专业学科的发展或建设有重大贡献和推动作用,并得到国内外公认。独著专著是指由一名作者独立完成的学术专著,合著专著是指由2名或2名以上作者共同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专著一般应包含以下要件:
(1) 具备出版资质的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
(2) 书封面标注有“著”字样;
(3) 著作内容必须是作者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
学术专著必须经院学术委员会或委员会委托的专家予以认定。
2. 编著
编著包括基础论著、技术理论、应用著作。
基础论著是指汇集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新成就,经过分析整理撰写成的系统性的基础性理论著作,有创见,有新体系、新观点或新方法。
技术理论著作是指作者总结生产实践中的技术经验,撰写的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理论性、以及实用价值较高的理论著作。
应用著作是指作者总结社会实践中的社会科学经验,撰写的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理论性、以及实用价值较高的社会科学的理论著作。
3. 教材
教材一般分统编(规划)和非统编教材2种。主要指通过收集、整理国内外已有的科学成就和资料,或根据科学研究成果和按照教学规律加以总结使之系统化的教学材料。
4. 工具书(手册)、译著、古籍整理
工具书是指可供查找和检索知识和信息用的图书,其特点应为在某一行业或领域内具有权威性。译著是指把某种外语作品翻译成汉语作品的著作。古籍整理是指对古籍校勘、标点、注释和翻译的作品。
5. 科普图书
科普图书是指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科学普及读物,其特点应为:科学性强,思想性强,普及面广,有相当大的发行量。
上述专著、编著、教材、工具书(手册)、译著、古籍整理、科普图书一般应包含以下要件:
(1) 由具备出版资质的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
(2) 专著、编著、工具书(手册)、译著等均应与作者当前从事的本专业研究领域相关。
(3) 统编教材必须有政府部门下达的文件证明。
上述专著、编著、教材、工具书(手册)、译著、科普图书、古籍整理中应有明确体现作者著(编)的具体字数或编写章节,书中没有明确作者具体字数或编写章节的,不计科研业绩分值。教材不包含习题集及习题解答之类的辅导书。
四、出版社
出版社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出版社名单为准。为引导我院科技工作者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将出版社分为重要出版社和一般出版社两类。
重要出版社由院学术委员会结合我院专业设置和科学研究方向,本着学科均衡的原则认定,每2年修订一次。其余出版社按一般出版社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