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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6年教职工文明上网实施细则
 发布者: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6/03/12 阅读:次 【字体: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教职工文明上网公约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和交流工具悄悄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它以其丰富的内容、开阔的视野、快捷的方式呈现给了我们一个美丽的崭新的世界。然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加速信息交流、促进知识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给社会带来新的文明和进步的同时,它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遵纪守法,文明上网是每位师生的基本素质与要求。为严肃纪律,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现代化设备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教职工文明上网公约》。
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文明使用网络。 执行本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⒉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⒊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⒋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⒌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反动站点。
⒍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⒎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8.维护教师自身形象,不侮辱或者诽谤他人;诚实友好交流,不窥探他人隐私;增强网络道德意识。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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