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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洛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8 查看:

各学院(中心、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将于1月10日对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实验室管理存在的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实验人员违规操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迎接检查准备。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情况,包括采购人员的管理、易制毒、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备案,采购对方的经营资质等;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情况;

   (四)重点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爆)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情况;

   (六)日常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七)实验室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装备配备情况;

   (八)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九)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检查从2019年1月8日至10日,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信息,要敢于暴露问题,认真面对问题,不得弄虚作假;

   (二)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各部门要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各部门要照单整改,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管部门定期督促落实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19-01-08


上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及危化品安全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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