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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问答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4日 00:00

  • 如何利用图书馆? 读者在图书馆大厅门禁处刷本人一卡通后进入图书馆。目前,图书馆一站式服务,读者进入图书馆遵照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自行利用馆藏资源,图书外借自助操作,利用中遇到问题可向服务台老师咨询。

    ◇ 如何借还图书? 读者借还图书均可在自助借还机上按说明自行操作,也可在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 如何续借图书? 所借图书如果想延长期限,可续借1次30天。续借图书限在网上操作,校园网任何联网电脑或图书馆检索机均可实现续借操作。读者进入图书馆主页后,进入“我的图书馆”,按提示登录,就可以看到本人的书刊借阅情况,点击想要续借图书书目后的“续借”提示,即完成该书的续借,续借手续需在图书外借5天后至到期前进行,否则续借无效。

    ◇ 如何利用其他校区图书馆藏书? 目前,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读者持本人一卡通在任一校区图书馆都可借阅书刊。所借图书可跨校区归还。

    ◇ 如何避免外借图书超期? 外借图书均有期限,读者请务必在借期内归还,如有超期将自动暂停图书借阅权。超期图书归还后将在超期天数(多本超期则累计)的10%内停止借阅权。读者可在检索机或校园网联网电脑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检索个人图书外借情况。

    ◇ 一卡通更换后怎么办?一卡通丢失或损坏,请尽快到一卡通中心进行挂失和补办。重新补办的一卡通不需要再次到图书馆注册,可直接使用。原卡自动失效,无法进行图书借还等操作。

    ◇ 书刊丢失怎么办? 图书为集体财产,请读者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在借期内及时处理,否则仍加收滞纳金。图书丢失按《书刊文献损失处理办法》规定赔偿或购买同样图书。购书赔偿需是书名、作者和出版社三者完全一致,同年出版或再版均可。书刊丢失处理在各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赔偿图书如又找到可在赔书当学期内凭收据退还赔偿款。

    ◇ 如何利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 图书馆设有电子阅览室。读者凭一卡通到管理人员登记后,即可自选机位,按要求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成功后即可上网并开始自动计时,下机时注销账号。注意保护自己的上机密码,以免他人冒名上网。

    ◇ 如何利用数字资源? 图书馆拥有“书生之家”、“超星数字图书馆”和“数图”三种电子图书,供读者通过网络浏览、查找和学习。图书馆提供的全文数据库包括CNKI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维普中文期刊数据库、学术导航数据库、SpringerLink外文数据库等22种,另有十余种数据库提供试用。电子图书和数据库均提供下载服务,阅读前请下载安装相应阅读器。

     

    图书馆咨询方式

    王城校区总服务台 6592-8136

    开元校区总服务台 6592-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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