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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团发〔2017〕17号



关于办理2017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

转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的顺利转出,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2017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做以下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出对象

2013级本科毕业生

2014级专科毕业生

2015级专升本毕业生

二、具体流程

(一)各学院团委收齐团员证和团员档案后,应仔细检查本学院团员证注册情况,若未及时注册,各学院应将相应的注册章补全后交至校团委加盖团关系转出公章。

(二)若在我校学习期间不慎将团员档案遗失,由各学院团委统一开具遗失证明(见附件1),并将遗失团员信息汇总(见附件2),上报校团委,否则以非团员处理,不予办理转出手续。

(三)各学院团委统一为毕业生团员填写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并汇总各团支部转出人数,填写《2017届毕业生团员数汇总表》(见附件3)由校团委统一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四)各学院团委在完成转出工作后,应将毕业生团员证、团员档案(或遗失证明)、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统一收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注意事项

(一)对未办理任何手续,一年以上未缴纳团费,未参加团组织生活的毕业生团员,以及开除团籍的团员,不予办理团关系转出的相关手续。凡属以上情况的毕业生团员的团员证和团员档案由校团委统一收回注销。

(二)对于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若察看期未满,应在6月10日前向基层团组织提交解除处分的申请,由校团委审核是否保留其团籍。

(三)团关系转出手续办理完毕,团员团关系即从我校转出。团员离校后若因团员证或团员档案遗失等原因需证明其在校期间的团员身份,校团委可凭其在校期间的团情统计情况开具证明。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超过半年原则上不予办理。

(四)团员入党自成为预备党员后,如果年满28周岁且没有担任团内职务,不再保留团籍。转出时各学院团委应在其团员证“备注”栏内注明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预备)党员的时间,由校团委加盖公章。


附件:

1.团员档案遗失证明

2. 2017届毕业生团员档案遗失登记汇总表

3. 2017届毕业生团员数汇总表


共青团十大赌博正规信誉网址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主题词:团组织关系 转出 通知

共青团十大赌博正规信誉网址委员会 201762


附件1



我校 学院 同学(学号: ),因 ,其团员组织关系档案遗失。

特此证明。


共青团十大赌博正规信誉网址委员会











附件2

2017届毕业生团员档案遗失登记

院团委盖章: 校团委盖章:

团支部

性别

入团时间

注:本表一式两份,校团委、学院团委各存档一份。

附件3

2017届毕业生团员

序 号

团支部

毕业生团员数

备 注

合 计

学院团委盖章: 校团委盖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校团委、学院团委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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