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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2日 00:00 编辑: 点击量:

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宣发〔2017〕1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7〕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优秀作品报送至党委宣传部。(2016年第二届全省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不再申报)。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 赵燕昌

联系电话:0371—69691950

邮箱:86541718@qq.com

党委宣传部

2017年5月2日

教思政司函〔2017〕5号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

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信办,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网络文化的育人功能,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联网上线,增强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促进新媒体新技术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深度应用,着力培育一批网络名师名编,推出一批网络名篇名作,推广一批网络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典型经验,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平台

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分类:本次参与推选展示的作品分为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3类。

(1)优秀网络文章,是指在网络上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提升网络素养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文学作品、精要评论等。

(2)优秀“微”作品,是指在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设计、拍摄、制作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

(3)优秀工作案例,是指各地各高校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过程中研究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

2.具体要求:作品须为2016年以来的原创(即2016年1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前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基本导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辨析清楚,影响力大,说服力强。

(1)优秀网络文章要观点正确、立场鲜明,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2)优秀“微”作品要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引导、思想引领,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微”作品需在片头标明“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字样;片长不超过600秒(10分钟);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3)优秀工作案例要体现网络宣传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已形成一定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案例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和思路、实施方法和过程、主要成效和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4)所有参加推选展示的作品要版权无争议,严禁侵权行为。

四、推荐办法

1.参加对象: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和实践的专业教师均可自愿免费参加。

2.推选流程:(1)推荐途径:作品可通过个人(团队)自荐、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和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3种方式参加推选。个人(团队)自荐需要参加初选,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作品直接进入复选环节,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作品直接进入终选环节。

(2)推荐作品唯一性要求:个人自荐作品不得再参加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遴选。已被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作品不得再自荐或参加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已被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作品不得再自荐或参与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

(3)推荐作品数量要求:个人(团队)自荐。个人(团队)可按照要求自荐1件作品。

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各直属高校可直接推荐。每校限推10篇优秀网络文章、5件优秀“微”作品、5项优秀工作案例;教育部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高校可另加推2篇优秀网络文章、2件优秀“微”作品、1项优秀工作案例。

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超过70所(含70所)的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可遴选推荐属地高校100篇优秀网络文章、50件优秀“微”作品、50项优秀工作案例(除教育部直属高校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在70所及以下的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可遴选推荐属地高校60篇优秀网络文章、30件优秀“微”作品、30项优秀工作案例。

3.材料报送:(1)个人(团队)自荐填写自荐表(附件1);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填写推荐表(附件2),推荐意见一栏由推荐单位填写100字以内的意见,同时填写汇总表(附件3)。个人(团队)自荐表需加盖所在高校网络文化建设管理部门公章,直属高校推荐需加盖高校党委公章,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需加盖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公章。

(2)所有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或案例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推荐辅助材料(主要是指佐证作品影响力的材料,包括转发及引用率、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并由作品所在学校网络文化建设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材料严禁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展示资格,并通报学校党委。

(3)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017年4月10日至7月31日,上传至中国大学生在线活动平台(www.univs.cn);所有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中国大学生在线。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7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五、推选展示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可结合本地本校宣传思想工作实际,做好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的组织遴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同期组织开展本地本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及表彰活动。

活动主办方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作品推选展示工作,最终确定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和优秀案例名单,并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各地教育、网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广泛动员,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传递正面声音,传播正能量。

七、联系方式

1.中国大学生在线联系人及电话:王慧敏、010—58556268;林征、010—58556473;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23层中国大学生在线(邮政编码:100029)。

2.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联系人及电话:樊俊、010—66096672。

3. 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网络文化处联系人及电话:盖群、010—65231199转8095。

附件1: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自荐表;

附件2: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荐表;

附件3: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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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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