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豫办学[2019]78号)有关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就2019年河南省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2019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推荐人数按照学校分配的指标等额评选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校期间考试或考查课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至少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评选的各类企业奖学金)。
(三)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其它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以上,能够适应本专业的工作要求。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应当在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前35%中进行评选,且获得过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团员、模范团干)或省级以上荣誉;省级优秀毕业生应在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前15%中进行评选,且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以上荣誉。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无不诚信表现记录。
(六)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以及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评选办法及申报程序
(一)评选办法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文件要求和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选推荐,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须在本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通过我校学工系统上报。
(二)网上申报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用个人帐户登陆十大赌博正规信誉网址学工系统(http://i.lit.edu.cn),在“荣誉称号”模块中填写申请陈述,核对荣誉及奖学金获得情况,提出申请。系统申报通道将于3月7日至3月15日开放,各学院要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
(三)申报流程
学生在网上提出申请,辅导员、学院对学生的申请陈述、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最后进行学校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在系统中导出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省级优秀毕业生主要事迹由学院负责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主要事迹由班级或辅导员负责填写。
(四)审批与报送
各学院于3月14日前组织学生完成网上申报;3月20日前完成辅导员、学院系统审核工作及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报送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五、相关要求
(一)评选要求
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是一项涉及到毕业生就业政策,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质量。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2.未能如期毕业或在毕业前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二)材料要求
3月21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将评选推荐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208房间,电话65928078)。具体要求如下:
1.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不需要提交电子版。
2.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报送1-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六、奖励办法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报省教育厅审批后,学校对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统一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审批表》装入学生档案;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附件1:2019年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学院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4:学院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