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举行,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高校教职工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就考试期间加强我校教职工及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考期间人员管理
各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严防教职工和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要组织开展集体教学、科研或文体活动,并严格考勤,确保人人在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开展集体活动的,在研究生考试时间段内,由部门专人负责以点名登记等方式准确摸清人员动态。对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的,必须经所在学院负责人批准,“谁批准,谁负责”,并由辅导员对负责学生进行点名登记。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或拒绝点名登记者,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从源头切断教职工和学生违法违规的可能性。
二、加强师生法制教育
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推送“诚信考试、作弊判刑”相关内容,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作弊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款,进行警示教育,要让每个师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助考作弊的严重法律后果,切实做到知法守法。对参与考试舞弊的师生,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校园网有害信息监管工作,不给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严禁内部教职工参于考研辅导,严禁提供设施场所给考研辅导活动。同时,对相关学生开展专门性教育活动,引导其认真学习,注重平时积累,提高自身素质能力,自觉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倾向,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有外来不明身份人员进校串讲聚会、张贴非法广告、散发资料,发现有招募抢手、组织助考替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举报。
四、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职工或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舞弊活动的,对涉事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涉事人员。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涉事人员所在的部门的相关领导,要依法依规追究其领导责任。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和学生,并切实做好管理工作。
2.各学院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4.00各学院组织学生班级签名考勤,落实学生在校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考勤情况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备案。
学生工作处 人事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