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洛阳市社保局到我校对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报销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要求加强在校学生普通门诊医疗报销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学生普通门诊医疗报销需提供就诊医院收费票据、药物明细清单等相关凭证材料,坚决杜绝以药易药、以药易物、套取医保资金等行为。为严格执行市医保政策,更加规范我校普通门诊医疗报销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门诊就医程序
1.学生因病门诊,应当到校医院就诊(急诊除外)用药,如需转诊,须经校医院开具转诊单,并向辅导员老师报告后,就近到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洛阳市第八人民医院(原铜加工厂医院)、古城乡卫生院(社区医院)就医。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说明报备。
2.急诊学生,可以直接就近到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但需向辅导员报告,便于报销时审核确认。
3.学生治疗结束后,本人须填写《普通门诊报销单、粘贴单》(从学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内容填写、票据粘贴完成后需经辅导员审核。
4.报销地点及时间
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每周六、日下午14:30至17:00,集中登记、审核普通门诊报销的凭证资料。
九都校区:艺术学院由负责医保的老师收取本院学生报销单据,汇总后定期交于学生管理科。
二、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校内门诊:校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和药物清单。
(二)校外门诊
1.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
2.就诊医院开具的就诊病历(或诊断证明);
3.就诊医院开具的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发票联)和医嘱缴费凭证(缴费明细);
4.就诊中各种单项检查(如化验单、B超、胸透、CT、胃镜等)需附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三、要求
1.学生普通门诊医疗报销应为参保学生本人就诊产生的费用,报销需本人亲自办理。一经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套用医疗保险费用等现象,将取消其参保资格,给予相应校级处分,情节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2.辅导员老师在审核时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与外诊报告情况是否一致,各项材料齐全的方可签字并盖签字章。
3.检查治疗费用金额较大的将由市社保局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4.2018年5月24日后产生的医疗门诊费用按照此通知执行。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