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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电子实训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5/03/19

1、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安全教育中要求的注意事项,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
2、实习场所内,不准喧哗打闹,不准抽烟吐痰,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实习教室,要保持实习场所的整洁肃静。
3、必须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说明和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不去碰触没见过和不知道功能的仪器设备,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4、安装好电路后,要经老师检查同意方可通电调试测量。未经老师检查私自通电,造成意外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5、在进行电子焊接工艺练习时,要保持室内通风,完成后要洗手。
6、焊接时眼睛要远离烙铁头,防止锡珠飞溅出来伤害眼睛。
7、在使用电烙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烙铁烫伤自己或别人,避免电源线烫伤造成短路伤人。
8、要防止烙铁干烧,使用完后要断开电源,等烙铁凉(恢复常温)后方可离开。
9、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报告指导教师,并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待指导教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
10、实习结束后如实填写“仪器使用记录本”,经指导教师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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