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电话:0379-65928311
校内地址:王城校区西门口工程训练中心
邮箱:gchxlzhx@lit.edu.cn
邮编:471023
当前位置: 部门主页 > 实训教学 > 规章制度 > 正文

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3/19

1、工程训练中心安全是关系到国有财产、教职员工和学生人身安全的大事,全体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学院的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
2、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3、工程训练中心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在主任领导下工作。负责对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等工作。
4、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工作实行分工合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安全责任区:金工一部(三分厂)所属区域;金工二部所属区域;电子电工所属区域。分别由三个实训部主任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分管区域的安全工作。
(2)严格遵守学院和中心的各项制度及安全规定。
(3)负责辖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负责定期接受中心组织的安全检查,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
(5)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并作好有关记录。
(6)负责要求实验教师指导学生按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杜绝违章操作。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