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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实习守则

发布时间:2015/03/19

1、 “实习安全,人人有责” 。所有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学生到工程训练中心实习时,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实习。
3、参加实习的学生,统一穿戴劳保防护服装,佩戴实习标志。不准戴围巾,不准穿高跟鞋、凉鞋、拖鞋,女同学及长发者要戴工作帽,并把长发挽入帽内。
4、进入实习场所,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要特别注意:手和身体不能靠近高速旋转的机件;不准直接用手触摸铁屑和刚加工过的高温零件,以免划、烫伤;不准触摸带电器件,以防触电。
5、操作仪器设备前要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各种防护用具,不准违规操作。
6、学生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训练,不得串岗及做其它与实习无关的事情。
7、一切仪器设备及电闸、开关、配电柜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准随意触摸、操作。学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
8、不准在氧气、乙炔、油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旁抽烟和使用明火。
9、实习期间,不准在工作场地追逐、打闹、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或造成事故。
10、实习操作时间,不准干私活、看小说、收听广播等与实习无关的事情。
11、搞好安全、文明实习,合理布置工作场地、保持道路及消防通道清洁、畅通;实习物品要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12、学生要爱护仪器、设备、工具、量具等一切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学生要认真按时完成实习报告,不准相互抄袭。
14、学生要按规定独立或分组完成实习考核件的操作,不得相互替代完成实习考核件的操作。
15、每天实习结束前,必须收拾清理所用仪器设备和工夹量具,进行仪器设备保养,保持实习场地清洁卫生,经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去。
16、严禁违规操作,如违规造成安全事故,除进行经济赔偿外,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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