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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教学督导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20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完善工程训练中心的教学与实训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教风与学风建设,加大教学监控力度,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设立工程训练中心教学检查与督导小组,由中心主任领导,在教学主任管理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指导,负责中心的教学督导工作。督导小组由具有教学经验较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3-5人组成。

第三条 检查督导小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责任感,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经验,在中心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章 主要职能

第四条 督导与检查小组主要职能:

1.对中心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督促。

2.负责中心课程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3.参与中心课程建设和教学评价、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有关咨询与论证工作,为中心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4.协助调查、核实、处理学生反馈的有关教学质量的问题,参与讨论处理意见。

第四章 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和任务

1.对中心日常教学秩序、教风、学风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每周巡视不少于2次,记录巡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教学督导听课。有计划了解教师的教学进度、教案准备、实习报告批改等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思想、综合素养、课堂管理、教学态度、授课内容、教学方法等提出指导和建议;听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反馈信息并填写听课记录情况。

3.监督、了解学生的学习与实训情况,沟通教师与学生之间信息。

4.每学期有计划安排检查课程实习文档及归档情况。

5.撰写工作总结。每学期结束前一周,教学督导员要撰写本学期的工作总结,整理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总结交教学质量管理科。

6.了解中心科技制作小组课程方案及抽查、学情况,提高教学效果。

第六条 督导小组的工作方式

1.随堂听课,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每门课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及时向中心或实训部反映问题,以帮助提高教学水平。

2.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师生的教与学情况。

3.查阅各种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授课计划等。

第五章 考核与待遇

第七条 督导员的考核与待遇。

中心按学年对教学督导员进行考核,根据教学督导员的考勤纪律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放酬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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