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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1/10/22

 

工程训练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提高中心实验教学水平,促进实验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学校和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树立教学质量就是学校的生命线,实验教学质量是学校教育质量重要组成部分的观念,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的,以实验队伍为主导,建立实验教学检查制度、实验教学听课制度、实验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议制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实验教学信息反馈制度等系统、全面的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使中心实验教学的质量稳步提高。

二、实验教学检查制度

(一)日常检查。实验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要纳入各实训部每学期工作计划,实验教学质量检查的日常工作在中心主管领导领导下,以实训部为单位进行。中心教学督导小组负责督促和协调。

(二)定期检查。每学期要分别在开学初、期中和期末等环节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开学初实验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实验教学准备情况,期中和期末实验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实验教学运行情况与考核情况。

三、建立实验教学督导制度

成立中心教学督导组,由中心主任领导,在教学主任管理下开展工作,负责中心的教学督导工作。督导小组由具有教学经验较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3-5人组成,实验教学督导员不定期到实验室听课或检查实验室工作情况,并填写《工程训练中心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1),为实验教学改革提供指导性建议。

四、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建立实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心每学期组织学生、学校督导组有关专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心实验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价。通过评价,客观衡量中心实验教学的整体实力和水平,找出问题所在,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一)实验教学听课制度

中心领导、实训部主任每人每学期至少听8次实验课,实验人员在实训部主任主持下每学期开展2-3次相互听课活动。听课人员需认真填写《工程训练中心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1)。

(二)学生评教制度

在对实验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过程中,组织参加实训的学生通过问卷形式或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工程训练中心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见附件2)。凡参加实训的学生均有权利和义务对实验教师开展评教,凡承担实训的人员,均要接受学生的评议。

(三)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方法

实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记分,由中心督导组组织实验教学评价信息的分析与处理,分别计算平均值,加权求和,其公式为:

实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学生评价×0.70+专家与管理人员评价×0.30

根据实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并考虑有关因素,确定评价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综合评价结果≥90;(2)综合评价结果排名在前15%;(3)学生评教结果≥90。

良好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综合评价结果≥80;(2)综合评价结果排名在前16%-40%;(3)学生评教结果≥80。

合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综合评价结果≥60;(2)学生评教结果≥60。

不合格:综合评价结果<60。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1.评价结果应直接反馈给中心领导、实训部和教师本人,以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评价结果与评先、评优、晋升职称推荐进行挂钩。连续两学期评价结果在中心排前15%,是评选年度校级优秀与先进的必要条件;凡评价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当年的各类评优资格,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两次评价结论为不合格者,建议学校调离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岗位。

五、实验教学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

中心在学校组织的期中教学检查时要分别召开与实验课有关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座谈会,就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另外中心通过校园网或微信公众号开辟实验教学意见箱,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实验教学信息,经中心督导组梳理分析后及时对每门实验课及实验操作人员的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用文件或报告反馈给有关实训部。必要时可召开实验教学信息反馈会,促进实验教学问题的尽快解决。

六、优秀实验教学奖励制度

在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中心设立“优秀实验教学质量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重点奖励在实验教学岗位上勤奋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人员或实验室。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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