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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职责
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从总体上了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情况,并主动策划学生会内部和外部活动,抓好学生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学生会各部门及分会的团结、协调,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
(一)主席
1、确立学生会的工作思想,全面贯彻上级领导的精神。把握好各方面组织协调工作。向校党委及有关部门汇报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
2、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3、指导、帮助、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4、负责与外校学生会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5、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学联汇报我校学生会工作情况;
6、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召开学生会常委会或全体成员会议;
7、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8、主席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每半月一次的部长联席会议和主席团会议、每学期三次的学生会全体大会,以及不定期的常委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会前向指导老师请假;
9、对外代表十大赌博正规信誉网址学生会。
(二)副主席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根据学生会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行使主席职责;
3、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明确分口把关,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帮助;
5、协助主席加强与兄弟院校,其它学生组织与社会有关部门的联系;
6、各副主席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每半月一次的部长联席会议和主席团会议、每学期三次的学生会全体大会,以及不定期的常委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会前向主席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