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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03/19

1、档案资料的管理
档案资料管理是工程训练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资料员,负责档案资料管理的日常事务。
2、档案资料管理的内容
(1)教学资料,包括实习日程、实习报告、记分册、考卷、成绩单、补考记录、学生意见反馈表等;
(2)仪器设备及办公家俱资料;
(3)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单价为 5 万元及其以上)的资料,以及年度使用情况记录。
(4)中心其它需归档的资料。
3、资料归档的要求
(1)教学资料由移交人按年度实习教学计划的安排顺序,将各班级的各项材料分别按学号顺序整理,交资料员登记并办理移交手续。
(2)其它需归档资料由办公室及时收集、登记;
(3)归档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
(4)资料归档时间:
①教学资料在每学期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归档;
②其它资料在执行完成后一个月内归档。
4、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1)资料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2)负责档案资料登记(编写目录),按类别在规定地点摆放整齐,方便随时查阅;
(3)负责档案资料保管、保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完整;
(4)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需经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查阅;
(5)档案资料保存期限,教学资料本科四年、专科三年,设备档案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保持一致,其它长期保存;
(6)档案资料过期销毁,需要销毁的归档资料应经中心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执行。
(7)每学期向领导报告一次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8)保持资料室环境良好、卫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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